A2:社会*观察总第2736期 >2014-11-16编印

律人从律己做起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承诺书》
刊发日期:2014-11-16 阅读次数: 作者:王俊豪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以上工作纪律我已认真学习、领会,一定做到模范遵守,若有违反,愿接受组织处理……”11月7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清徐县纪检监察干部承诺书》。
  《清徐县纪检监察干部承诺书》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纪委相关规定、执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备等制度、禁止饮酒、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等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进行明确要求。此次签订的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人自存一份,县纪委存档一份。
  通过集中签署承诺书,将进一步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中央纪委“四个不准”和省纪委“六条禁令”纪律,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进而打造一支作风优良、能打胜仗的纪检监察“铁军”,有力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