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9日,在我县影响极坏的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告破,县公安局经过5个多月的刑侦工作,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文(男,27岁,清徐县马峪乡人)、李某贵(男,30岁,清徐县马峪乡人)、王某(男,44岁,宁武县西马坊乡吉家坪人)抓获归案。
今年以来,在县城地区及马峪乡香岩寺附近连续发生多起盗窃车内财物案,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对此,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案情研判会议,刑侦大队、马峪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侦破工作。10月9日专案民警掌握了一条重要线索,经过认真细致工作,成功锁定嫌疑人,并在我县某洗浴中心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文、李某贵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文、李某贵最终交待了在清徐、古交、晋源等地伙同犯罪嫌疑人王某利用弹弓、钢珠、救生锤、汽车遥控干扰器等作案工具盗窃取车内财物,共作案16起,涉案金额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刑侦大队成立抓捕小组,辗转宁武县、忻府区、五台县等地,于10月14日下午在五台县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并迅速押解返回,经审讯,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文、李某贵、王某均已被我县公安局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查证落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