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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社会*观察
总第2709期 >
201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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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便民服务又添新举措
刊发日期:2014-09-07 阅读次数: 作者:常映红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从县交警部门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县交警大队在政务服务中心车管业务窗口和交管业务大厅车管业务窗口开展办理核发免检车辆检验标志业务。
据悉,该业务适用于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6年内免检车辆,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车检时,上述车辆车主可携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前往窗口换取免检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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