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俊红,县工商局经检科科员(公务员),8月5日下午工作期间在电脑上浏览淘宝网站,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作出深刻检查。
马永章,县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事业人员),7月29日下午工作期间在电脑上通过QQ软件聊天,给予警告处分,并作出深刻检查。
常胜利,县环保局环境监测大队污控科科员(事业人员),8月15日下午工作期间利用手机逛淘宝网,给予警告处分,并作出深刻检查。
杨伟刚,县环保局下属企业工贸中心职工,7月29日下午工作期间在沙发上睡觉,给予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检查。
张磊,高鹏,王晓猛,三人均为马峪乡临时工作人员,7月29日下午工作期间在办公室睡觉,现均已辞退。清徐县纪委监察局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