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林,县畜牧局局长,8月5日下午上班期间在电脑上浏览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网页,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作出深刻检查。
李金兰,县安监局科员,7月29日上午上班期间在工作岗位上绣十字绣,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作出深刻检查。
王宇翔,县交运局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8月11日上午在工作岗位上试穿新买的衣服,给予警告处分,并作出深刻检查。
花建梅,县卫生局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8月11日上午在工作岗位上试穿新买的衣服,给予警告处分,并作出深刻检查。
武海丽,县交运局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8月11日上午在工作岗位上不认真履行职责,串岗聊天,予以严肃批评,并作出深刻检查。
清徐县纪委监察局
二O一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