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何把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放在预算改革首位?
答:预算公开本质上是政府行为的透明,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防范财政风险的需要。我们常说,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怎么让群众能看懂、社会能监督?提高透明度是最有效的途径。
目前,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围绕建立透明预算制度,要完善全口径预算,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并推进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之间的统筹;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和内容,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问: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已经启动,下一步规范地方债管理方向是什么?
答: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还将继续扩大,同时要做好两项基础性工作。一是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即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向社会公开政府家底;二是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探索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倒逼政府珍惜自己的信誉,自觉规范举债行为。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全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是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改革总的要求是,疏堵结合,开明渠、堵暗道,加快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