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清徐*专版总第2694期 >2014-08-03编印

承诺更要践诺
刊发日期:2014-08-03 阅读次数: 作者:本报评论员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从今天开始,本报将陆续刊登48家参评单位和部门的公开承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公开承诺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只有认真践诺履诺,才能凝聚民心、赢得民心。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也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创优发展环境,更好服务民生的重大举措。参评部门都是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作出承诺只是开始,认真践诺才是目的。从以往的实践来看,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公开承诺,不是雷声大雨点小,就是“只望浮云过,不见甘霖落”,好比一阵风,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异化成了哗众取宠的幌子、沽名钓誉的工具和形式主义的代名词。这种“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的所谓承诺,无论如何张扬,也难以获得百姓认同。
  承诺只是一种姿态表白,践行承诺——实际执行效果才是取信于民的关键和承诺的魅力所在。参评单位和部门不仅要敢于承诺,敢“晒”承诺,更要重视践诺,比“赛”践诺。承而不诺,应景作秀,就会失信于民,在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同时,亦会降低施政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俗话说得好,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于参评单位和部门而言,“承诺”诚可贵,“践诺”价更高。不仅要“晒承诺”,更要善待那一份份沉甸甸的承诺,重视践诺,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进而倒逼自己把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的承诺不折不扣地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如此言必信、行必果,转作风才不会流于形式,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综合满意度才会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