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688期 >2014-07-20编印

县法院书记员管理科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
刊发日期:2014-07-20 阅读次数: 作者:姚文婷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近日,县法院书记员管理科被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在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活动中,县法院以“规范文明、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理念,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把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建立了完善的创建工作机制。书记员管理科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积极派员参加青年文明号相关培训,把创建活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自身做起,从工作的一点一滴做起,向高标准看齐,不断拓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深度、广度和高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营造出浓厚的创建氛围,工作水平有了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