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2684期 >2014-07-11编印

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通过专项验收
刊发日期:2014-07-11 阅读次数: 作者:晓君 连芳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7月7日,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县水务局、太原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等单位对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进行专项验收。
  验收依据《山西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和《关于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内容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成立了清徐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专项验收工作组。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的方式对我县的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进行了总体验收。验收组认为,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已按《关于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内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验收资料基本齐全,满足专项验收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专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