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规范权力行使,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健康发展,近日,我县出台《清徐县村“两委”印章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对村“两委”印章委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的村实行村级自主使用、乡镇党委政府加强监管的原则。对于不需履行民主决策(议事)程序的一般性事项,例如:出具党内调查介绍信、贫困学生证明、婚嫁入学等一般性户口迁入迁出等设有固定格式,提前盖好章领回本村便民使用;对于需要履行民主决策或“四议两公开”程序的重大事项,如发展党员、农村“三资”的管理和处置等,要严格按审批程序监督使用。
该办法的实施既能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办事,又将为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稳定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