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清徐*专题总第2654期 >2014-05-05编印

县城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大行动通告
刊发日期:2014-05-0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为维护良好地城市环境秩序,根据清徐县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对县城交通秩序、市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清洁办[2014]4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对全县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治时间:从2014年5月1日起
  整治区域:此次整治范围是县城内所有主、次干道,党政机关、车站、广场、游园、市场、学校周边及各小街巷。
  整治内容: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城市公共场地进行摆摊设点、兜售物品等经营性活动。一经发现,将按照《太原市市容环卫管理办法》依法进行查处。
  禁止各类机动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兜售物品。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各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倾倒时必须按照市容环卫部门的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倾倒(倾倒点:307国道吴村道口向吴村方向500米处)。
  县城内所有门店、商铺一律坐店经营,一店一牌,严禁出店越位经营,门店橱窗严禁乱贴乱挂。
  县城内严禁设置露天烧烤摊点;禁止占用便道进行车辆维修和清洗活动。
  县城内主要大街及重要场所严禁各类游商小贩占道经营,严禁设置各类占用道路的灯箱广告、条幅等,严禁占用便道进行各类促销活动。
  清徐县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