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不折不扣的俗人,栽不了花儿,养不了鸟儿,欣赏不了艺术,更罔谈梅妻鹤子的诗情画意。曾经拥有过的回忆,惊艳不了时光,温柔不了岁月,也陶醉不了自己。爱好是有的——“酒色财气”,通俗而庸俗,炫于目、惑于心、行拂乱其所为是最大的效果。唯家有古稀垂髫,自得其乐,种种趣事层出不穷,于是在尘灰烟火味中,便竟生出许许多多的新鲜事来,“乐乐”就是其中印象最深刻的一次,让人于欢快中有酸涩、于平淡里得享受,至今令人回味不尽。
2007年,母亲去世不久,家里忽然少了主妇老妈,多了个鳏夫老爸,一道缺失,万千阴影,其苦闷可想而知。幸亏还有一个不知伤逝为何物的懵懂顽童,终日风风火火、不肯停息的小丫头,每天带回老院给老爸添乱,稍解了些沉闷气息。几年里,有高级教师职称的老父亲做木工、辅导邻居孩子写作业,还有一次养起了喜鹊——从自家院子的大椿树上掉下来的一窝小喜鹊,四个,再筑巢放上去时,老喜鹊却不肯回来,老爸只得买回来肉食喂养它们。后来小喜鹊们内讧打架,一个摔下来时断了腿的绝食而死,另有两个,种种原因夭折,仅有一只养大了,在老院的房檐上盘旋了两天,飞走了,一去不返。不知该如何化解这萧瑟的氛围,人生苦短,悲欢离合本无常,阴晴圆缺的年轮或许就此转不过来,幸好,“乐乐”来了。一天回去接孩子,刚走进老院门口,一团毛茸茸的物事突兀而至,扑到身前狂吠不已,定睛一看,却是一只毛发蓬乱、脏兮兮的小狗,看样子是一只京巴,长长的毛发遮住了眼睛,随着我和妻子前进的脚步,围着我们来回乱转,狂叫不停。爸爸出来喝止了它,犹自不肯罢休,喉间发出阵阵威胁的咆哮,前后闻闻嗅嗅,十足一只警惕的看家狗。
女儿跑出来,这毛球立刻转到孩子那边,欢快地摇着尾巴,孩子见这毛球厚此薄彼的媚态,十分得意,俯身去摸那狗,吓得老婆大叫起来。丫头兴冲冲地说:“妈妈,没事!”故意去捏它湿漉漉的黑鼻子,小狗配合地伸出舌头在孩子的小手上舔了起来,十分亲密。
我问老爸怎么忽然想起来养狗,妹妹接茬说:“哪儿是什么养,是收留。”原来是一条流浪狗,最近几天一直在附近的垃圾堆上乱转觅食,老爸见它可怜,喂了几次,这狗便不肯走,今日终于登堂入室,做了我的家庭新成员。
过了几天,这狗渐渐与我熟稔起来,也肯摇着尾巴欢迎我,却毕竟不同于和孩子的亲密无间。这狗虽然身材短小,年纪大概也不小了,行动已很不敏捷,甚至有些笨拙,耳朵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撕了个缺口,舌头也是残缺的,除了一味地讨好家人之外,实在是不怎么讨人待见。丫头却很喜欢,给狗狗起了个名字叫“乐乐”。
乐乐是一只狡黠的老狗,它不遗余力地在我们面前表现出尽忠职守的一面,会陪着孩子玩儿,会围着家人打转,摇着尾巴献殷勤。每当有人来,尤其是小孩来找丫头玩儿的时候,就会勇敢地扑上去大叫,而家人不在跟前的时候,它便躺在墙角打盹偷懒。爸爸很理解它,说,人老了都是这样,何况是一只狗。
夏天到了,街上的孩子多了起来,乐乐卖力的叫声也日渐喧嚣。孩子的妈总是对这狗狗忧心忡忡,嫌它脏,又怕有什么传染病,虽然想禁止孩子和狗玩儿,却有心无力,一转眼,两个就跑得不见踪影了。这下子,有了合理的借口,要老爸把狗丢掉,怕咬伤了街上的小孩子。
思忖再三,利弊权衡,老爸还是在一个下午,把乐乐装进蛇皮袋里带了出去,在一片庄稼地里解开口袋,远远地看着狗狗爬出来了,这才回家。晚上接孩子的时候,丫头很不开心,开导再三,把乐乐会有更好生活的童话故事给孩子说了又说,一家子这才闷闷不乐地回家了。
孩子郁闷的情绪只隔了一夜,第二天,乐乐又在和丫头一起快乐的奔跑了。本以为是狗自己找回家来,问其所然,原来却是老爸不放心,晨练的时候特意经过那块地,发现乐乐依旧趴在蛇皮袋上,于是把狗又带了回来。妹妹说,她早上起来的时候,看见老爸在喂狗。
天气热了,本已老迈的乐乐更加无精打采。老爸亲自动手,为乐乐打理毛发,脑袋上的保留下来,身上的毛毛剃个精光,居然像极了缩微版的狮子王。家人们和乐乐自己,很为这奇特的造型,兴奋了几天。
老人、孩子和狗,日复一日平淡却有趣。狗狗点缀了生活的空白,丰富了孩子的世界,活跃了老人的视野。我记得小时候,父亲不是很喜欢这些小动物,然而,一点点恻隐之心,给无味的生活带来了如此之多的丰富乐趣,这是收养乐乐时,谁也没想到的。
快乐的日子并不长,一天接孩子的时候,丫头哇哇大哭着说:“乐乐死了!”毫无征兆,意外之悲。乐乐就这样离开了我们,现在回想起来,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当时我们“理智”的一致决定要丢掉这条狗的时候,父亲又把它带了回来,把我们的同情心带了回来。
一直到现在,家里再没养过任何小动物,偶尔也会说一说,就罢了。大概是因为乐乐带给我们那短短的几个月,离合之际,是谁也无法经受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