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综合*新闻总第2634期 >2014-03-19编印

“病毒灵”事件的思考
刊发日期:2014-03-19 阅读次数: 作者:红尘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连日来,西安、吉林等地相继爆出了关于幼儿园在未告知家长的情况下,长期给园内幼儿集体服用处方药“病毒灵”,导致孩子出现头晕、腿疼、肚疼等症状的事件,一时间引起社会各界的一片哗然。
  让我们来认识一下给孩子们服用的“病毒灵”,这种药出厂时根本没做过孩子的临床试验,只能供成人使用,甚至很多医院早已弃用这种药,即便成年人使用,也必须按照说明书或遵医嘱。然而,这些幼儿园却明知故犯,完全把孩子的生命健康当儿戏。这也不禁让人联想到近年来幼儿园时常爆出的老师毒打孩子、体罚等各类虐童事件,作为幼儿茁壮成长的乐土,竟然成了孩子们的噩梦,这是多么可悲与不幸。
  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来防范和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一是幼儿园要建立全方位监管制度,严格对幼儿园食品、药品等流通、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教师、从业药师等工作人员的培训;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专门接受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的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教育主管部门要引以为戒,加强对幼儿园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幼儿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家长要平时多观察,与孩子勤交流,经常做好家园联系,全面了解孩子的动态,为他们的身心健康保障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