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全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蔚然成风的形势下,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无视规定、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现将马峪乡西马峪村罗俊峰、张利华大操大办儿子婚宴的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2014年2月7日,罗俊峰、张利华在西马峪小区宿舍院内为其儿子大办婚宴,设宴40余桌,收受礼金11.697万元。
罗俊峰身为县人大代表、中共党员;其妻子张利华身为马峪乡中心校教师、中共党员,在为儿子操办婚宴的问题上,无视党的纪律,大操大办,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对罗俊峰、张利华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并在全县通报。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完善配套制度,明确具体要求,细化落实措施,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和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的具体规定和报告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能,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要严查严办;对放松管理、包庇迁就、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特此通报清徐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