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611期 >2014-01-19编印

关于严禁在河湖水面滑冰、垂钓的通告
刊发日期:2014-01-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今年冬季气候异常,河、湖冰面结冰不实。在冰面滑冰、行走等行为极易引发意外,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通告如下:不得在全县河、湖冰面、水面从事滑冰、垂钓、行走、玩耍等行为。特别是清泉湖、清泉西湖及边山河道,过境河流管理单位和责任部门,要加强冰面、水面安全巡查,寒假来临各学校要做好对中小学生的安全警示教育。违反上述规定者,县河湖管理部门将依据《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山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清徐县水务局
  二○一四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