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602期 >2013-12-29编印

东湖是面镜 羞煞撒野人
刊发日期:2013-12-29 阅读次数: 作者:本记 摄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12月24日上午,记者从东湖园林管理所获悉,最近常有青少年将湖边路旁的石板掀起,扔进东湖里,周边卖饭的小贩将剩饭倾倒在湖边。《太原市公园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向湖面倾倒垃圾、渣土、流体废弃物”和“禁止损坏公园内建筑、座椅、照明、安全等设施”,违者处以1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此记者呼吁广大市民爱护东湖,维护好我县文明县城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