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600期 >2013-12-25编印

县纪委 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公告
刊发日期:2013-12-2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清理工作的监督,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反映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不满三年的党政领导干部、长期不上班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并在企业领取薪酬、资金、津贴等报酬问题的举报。
  二、举报通讯地址
  清徐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邮政编码:
  030400
  三、举报方式
  县纪委:0351-5732018  jw5732018@163.com
  县委组织部:0351-5712380
  县人社局:0351-5722148
  四、其他要求
  1.举报时应根据受理范围,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举报内容应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进行严肃追究。
  2.严禁利用举报造谣中伤、串联诬告、诽谤陷害。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