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县国土资源局就土地整治项目安全管理和施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召集各项目区监理及施工单位,对项目资质的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核,严禁不具备资质条件或与资质等级不符的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项目的实施。
——深入排查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要求各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实施的整治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治理;对正在施工的整治项目,监理单位要督促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程序进行作业,全面监测施工过程。
——严格验收标准,切实抓好整改。要求完成停工排查工作的土地整治项目要认真整改排查出的问题,并及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加强项目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后续管理。对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并已经通过验收的,要及时将项目移交当地集体或原项目土地所有者,并签订移交手续和管护协议,做到有人用、有人管,确保项目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