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581期 >2013-11-10编印

县政府发布通告
封山禁牧严禁焚烧秸秆废物
刊发日期:2013-11-10 阅读次数: 作者:白俊英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近日,县政府发布《关于实行封山禁牧严禁焚烧秸秆废物的通告》。《通告》指出,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6月15日,对全县涉山乡镇所有林区实行封禁,平川严禁焚烧秸秆废物;确实需要进入林区的人员车辆一律凭证入山,并接受检查;坚持依法用火、依法管火、依法治火,山区林区内严禁开山放炮、燃放鞭炮;严格执行“五严禁八不准”制度;进一步严格值班、带班、巡护制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规条款,违反规定者,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