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公告*公示总第2580期 >2013-11-08编印

清徐县治超办对全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及治超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进行补充公示的通告
刊发日期:2013-11-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为了进一步巩固全县治超成果,加强对全县货运源头企业的治超监管,经对全县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再次摸排、核实,拟对全县36户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及治超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进行补充公示;其中洗煤企业15户、矿粉19户以及其它企业2户。
  特此通告
             二O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详见:http://www.qxrb.net/news/announ/201311/36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