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县域*采风总第2578期 >2013-11-03编印

县中医院十一月起调整收费标准
刊发日期:2013-11-03 阅读次数: 作者:杨彩娥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从11月1日起,县中医院将调整该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主要项目为:一是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二是提高诊查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床位费五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诊查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上调幅度13%,床位费上调幅度36%;三是降低医用设备检查费和检验费两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幅度为10%。县物价局同时对该院提出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积极探索能够有效保障药品及耗材供应及时、质量可靠、依据合理的采购供应办法;二是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定,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和“一日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今后,县物价局将与卫生、财政等部门共同配合,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对擅自设立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自行提高服务收费标准、分解和套用项目收费及超范围收取医用耗材费的行为,依法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