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578期 >2013-11-03编印

美锦大街11月1日禁行燃油电动手轮机动车等效果明显
刊发日期:2013-11-03 阅读次数: 作者:陈宏健 摄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11月1日,是“美锦大街(紫林路口——文源路口)全路段禁止燃油电动手轮机动车、四轮电动机动车、两轮摩托车通行”规定实行的第一天,县交警、交运部门执法人员上路执勤,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交通秩序。图为交警在通湖路口制止三轮车驶入美锦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