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综合*新闻总第2571期 >2013-10-18编印

县纪委“三查”机制确保办案质量
刊发日期:2013-10-18 阅读次数: 作者:马瑞明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今年以来,县纪委探索实施案件质量周查、月查、季查“三查”机制,确保案件查办质量。
  周查,即每周五召开案件质量点评会,随即调取已查结案件卷宗,对案件文书制作是否规范、证据材料是否确实、充分进行纠错点评,并将整改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
  月查,即每月底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根据“二十四字”方针,对已查结案件进行评查打分,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并将评分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和优质案件评选的依据。
  季查,即每季度末对已移送案件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案人员安全文明办案情况、涉案款物处理情况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确保办案人员廉洁执纪、规范执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