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县域*采风总第2569期 >2013-10-13编印

县环保局不断加强对县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稽查监管和监测工作
刊发日期:2013-10-13 阅读次数: 作者:杨丽娟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为全面完成改善省城环境质量201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县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县环保局不断加强做好水源地稽查监管、监测工作。
  稽查监管和监测范围主要以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各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为主。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月稽查监管、监测一次;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季稽查监管、监测一次;确保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对稽查监管发现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做好清理整治;责成专人负责,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