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562期 >2013-09-15编印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禁公款吃喝、送礼的通知
刊发日期:2013-09-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廉洁自律,切实反对“四风”,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过一个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以纠正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重点,对党员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提醒、纠正和制止。县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节日期间发生违反本《通知》的问题,以顶风违纪论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5732018/5722217向县纪委反映和举报。
  中共清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清徐县监察局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