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东于镇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四个强化”为抓手,为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东于建设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强化财务审核,促进规范运行。全镇24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村账镇管”,由镇农经站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重点严把支出关口,各村的每一笔开支,必须有经手人、支书、村主任签字,理财组审核签字,由镇经管站逐级审核后,方可入帐。通过层层把关,筑起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防火墙”。
——强化源头治理,促进民主决策。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实行民主决策,不仅规范了村“两委”工作程序,使村“两委”的每一项决策得到了大多数党员群众的认可,而且还较好地解决了过去部分村“两委”干部的内耗问题,使村“两委”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强化矛盾调处,促进社会和谐。在全面落实“县委书记大接访”制度的基础上,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由镇纪委书记牵头,组织包村领导及成员和村干部定期摸排矛盾,包村干部和村干部能自行解决的限期解决;无法解决的,由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及时解决。把大量的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阶段,有效地解决了群众“信访难”的问题。
——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干群关系。定期组织村干部、镇相关站所,将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政事务,人口与计生、新农村合作医疗、农业、农村老党员补贴的发放及其它社会事务等项目及时向农民群众反馈,让农民群众心里明明白白、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