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559期 >2013-09-08编印

清徐县公安局
关于307国道大型货车靠右行驶的通告
刊发日期:2013-09-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307国道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清徐县公安局决定在307国道实行大型货车靠右行驶的管理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07国道清徐段(晋源交界至交城交界)交叉路口外的所有路段,除小型机动车、客运车、载运农副鲜活产品及救灾物资车辆外,其他四轴以上(含四轴)货运机动车,必须一律在右侧车道行驶。在不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时,允许以上车辆借道超车,但超车后应立即返回原车道。
  二、我局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对307国道四轴以上(含四轴)货运机动车占用左侧车道行驶违法行为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给予严厉处罚。
  三、本通告从9月15日起开始执行。
  请广大货车驾驶员积极支持和配合,严格遵守大型货车靠右行驶的规定,共同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