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我县启动了第二批优秀人才、青年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
此次共评选优秀人才10名,青年学科带头人30名。参评人员须是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来的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突出,在企事业单位任职的必须签有聘用合同,并符合相应条件,择优评选。
评选工作由本人申报,所在单位、各党工委、县人才办层层审核,并按照不同类别,聘请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初选名单。初选名单经县人才工作领导组审定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由县委、县政府颁发清徐县优秀人才证书、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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