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日前,公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出台。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此次出台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为:五星级幼儿园370元/月、四星级240元/月、三星级185元/月、二星级125元/月、一星级95元/月;省级示范幼儿园可在此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实际成本确定,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实际自主核定,并报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暂行办法》,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公示后执行;享受补助的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园保教费标准的2倍内,由幼儿园核减合同约定的生均补助金额后提出意见,报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公示后执行;民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核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幼儿园收费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从2013年9月1日起,凡不按规定报批或备案而擅自变更收费标准的幼儿园将按乱收费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