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18日,省政府印发《关于2012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公布2012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对25个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我县荣获全省“2012年度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称号。
据了解,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范围为全省96个县(市)和23个市辖区。96个县(市)按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发展取向、发展基础等分为ABC三类。A类县(市)22个,为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煤炭大县(市);B类县(市)38个,为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无煤县(市)或煤炭产量较小的县(市);C类县36个,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范围内的县。
县域经济发展考评指标体系分为经济发展、经济结构、民生改善和资源环境四大类。96个县(市)考核评价指标为34项。这是我省首次按照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对县域经济发展进行考评,是转型发展、不唯GDP的创新举措。
省政府每年发布一次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结果。对22个A类县(市)综合考核评价前5名,38个B类县(市)综合考核评价前8名,36个C类县综合考核评价前7名,23个市辖区综合考核评价前5名,以及县域四个类别中名次进位最快的各1个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我县以81.75分在38个B类县中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