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2539期 >2013-07-24编印

县物价局完成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年审
刊发日期:2013-07-24 阅读次数: 作者:晓雪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近日,县物价局完成了对全县5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通过年审收回了宏乐幼儿园、国税局、地税局等6个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变更了清徐公路管理段等3个收费项目和标准;调整了1个单位1个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取消了2个单位4个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县计生局、农业局等4个单位换发了《收费许可证》,为县人才市场核发了《收费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