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七月正值高校毕业季,为保证高校毕业生尽快找到“新家”,参加党组织生活,县委组织部定制度、定人员、定台帐,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管理工作。
县委组织部明确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采取“以工作单位为主、户籍地为辅”的接转原则,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转入居住地村(社区)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等单位临时就业的,可转入到该单位党组织。县委组织部确定两名精通党务工作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业务,确保随到随办;并且和各基层党组织都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台账,做到随转随记。
目前,我县已为130名高校毕业生办理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