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2525期 >2013-06-21编印

我县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工作
刊发日期:2013-06-21 阅读次数: 作者:本通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为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依法确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土地权属、界线、范围、用途和面积,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我县积极开展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工作。
  本次发证工作主要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对于撤村建居的、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范围的、有地质灾害需搬迁的、列入增减挂范围和县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暂缓调查,畜禽养殖业用地、钢结构的温室大棚、集体公墓不属调查范围之内。
  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分四个标段进行,调查总面积大约69.59平方公里,一标段:东于镇、马峪乡、柳杜乡(由山西五维测绘有限公司承担,面积约为20.11平方公里)。二标段:清源镇、东湖街道办、西谷乡(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山西总队承担,面积约为16.78平方公里)。三标段:徐沟镇、孟封镇(由山西元图测绘有限公司承担,面积约为17.52平方公里)。四标段:王答乡、集义乡(由山西元图测绘有限公司承担,面积约为15.18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