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一、年审时,个人信息发生变动的,依本人情况提交如下资料:
1.户籍和常住地址、学历和职业资格发生变更的,需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已就业但未作就业登记的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等证明就业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由就业变更为失业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手续或营业执照吊销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信息未发生变动的,年审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第二代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意事项
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应从发证次年开始,到发证机构进行年度审验,审验时间为发证时间的对应月份。
2.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年审手续;进行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满一年仍处于就业状态的不再进行《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
3. 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周周一至周四为《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时间,《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清徐县劳务市场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