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俊英
从5月6日起,北京市对不听劝阻、带头闯红灯的骑车人和行人进行10元的罚款,人们谓之为开罚“中国式过马路”。消息一出,呐喊声、赞同声四起。有的认为“文明不是罚出来的”,持反对意见;有的认为“支持罚款”,持赞同意见。两种呼声持高不下。
笔者要为“开罚”叫好,一是人们规则意识、法制意识太淡薄了,“不违法,小违规”大行其道,已非民警执勤所能威慑;二是人们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文明程度还需长期积淀和不断提升。此时此刻,小额罚款恰能示人以“警醒”,这只是交通管理的一种手段而非目的,与文明不悖,因此,违反交规,不光机动车应当受罚,行人通用!
“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众所周知,闯红灯是不文明行为,尤其是行人,在车水马龙时强过马路是何等危险的事!但许多人心存侥幸,“见缝插针”,觉得无人“敢撞”,于是,凑够一拔人,管他红灯绿灯,径直走过,司机只好望“路”兴叹,眼看着绿灯的秒表在跳动,却踩着油门“堵着心”!
虽然对开罚“中国式过马路”赞成,但笔者还是想提醒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使道路更安全、通畅不庸置疑,但在罚款的同时,别忘了道德的教化和及时的警示,这才是“开罚”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