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社会*观察总第2509期 >2013-05-12编印

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刊发日期:2013-05-1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就山西省情况看,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续上期)③以支付高息、红利或给予定期分配实物为诱饵,使部分群众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
  ④以出售内部职工股、原始股、投资基金等名义,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进行非法证券业务活动。如美国“金汇基金”非法集资案件。中国境内投资者进入该基金网站系统注册成为用户,然后在国际电子清算系统开启帐户,并投资资金到计划项目中,从第二天起投资的资金开始获得利润,所获回报每日进入投资者电子帐户,最低回报率每日2%,最高每日3%;同时,会员可通过发展下限的方式扩大集资范围,获取额外佣金和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