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社会*观察总第2501期 >2013-04-21编印

关于开展“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的公告
刊发日期:2013-04-2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一、活动目的意义
  开展的“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搭建沟通平台,接受民众监督,关注百姓需求,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推进一流省会城市建设。由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共太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的“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定于2013年4月21日——4月27日在太原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
  二、活动主题
  人民要求是方向,人民满意是标准
  三、汇报评议内容
  本部门2012年重点工作的举措和成效;2012年汇报评议活动中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和办实事、解难事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今年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具体承诺。
  四、参加汇报评议的部门:
  1.市教育局2.市卫生局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市房管局5.市城乡管理委员会6.市环卫局7.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市工商局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市物价局11.市环境保护局12.市交通运输局
  五、活动场次安排:
  4月21日15:00—16:00由市教育局录制,22日20:00播出;
  4月21日16:10—17:10由市卫生局录制,22日21:20播出;
  4月22日15:00—16:00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录制,23日20:00播出;
  4月22日16:10—17:10由市房管局录制,23日21:20播出;
  4月23日15:00—16:00由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录制,24日20:00播出;
  4月23日16:10—17:10由市环卫局录制,24日21:20播出;
  4月24日15:00—16:00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录制,25日20:00播出;
  4月24日16:10—17:10由市工商局录制,25日21:20播出;
  4月25日15:00—16:00由市人社局录制,26日20:00播出;
  4月25日16:10—17:10由市物价局录制,26日21:20播出;
  4月26日15:00—16:00由市交通局录制,27日20:00播出;
  4月26日16:10—17:10由市环保局录制,27日21:20播出。
  六、活动方式:
  此次活动主要采取录播加直播、汇报加评议、统计加公证、点评加表态等方法进行,评议结果现场进行统计公布。
  太原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在活动期间开辟“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特别节目:20:00——22:40。特别节目播出期间,太原广播电视台新闻频率、太原新闻网同步播出。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汇报评议活动,设立群众参与奖,在节目播出期间,每场次抽取200名参与评议的获奖群众(每天2场次共抽取400名),每人奖励手机充值卡300元。
  七、参与方式
  1.节目录制时,现场群众代表直接提出问题和意见;场外群众可以通过场内开通的热线电话12580,对当场参评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移动手机市民可编辑想说的话或将相关图片发送至106581039251333,联通、电信市民可发送“hdb+意见建议内容”到10669500010,也可通过“太原新闻网”www.tynews.com.cn开通的“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专栏进行网络留言。2.在次日晚节目播出过程中(20:00—21:00为第一个参评部门的群众投票评议时间段,21:20—22:20为第二个参评部门的群众投票评议时间段),社会各界群众可通过发短信(发送短信息到10621111进行评议)和电话语音留言(拨打12580进入中国移动综合信息服务台,按9号键进行评议)的方式,对参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评议。评议的标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为确保评议结果的公信度,市统计局对最终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市公证处将派出公证员对测评结果的汇总收集情况进行现场公证。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客观、公正地对以上12个部门进行评议。
  特此公告。
  太原市“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领导组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