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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清徐*要闻
总第2488期 >
201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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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公安局通告
刊发日期:2013-03-2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全县进入护林防火特险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烧山、烧荒;严禁在山区、林区焚香、烧纸、点蜡、燃放爆竹。违者按违反政府通告查处,一律拘留。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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