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县物价局对全县成品油市场汽、柴油价格上调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2月25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90元,折算到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提高0.22元和0.25元。此次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确定的,是继2012年11月16日汽、柴油价格下调后,2013年首次上调。
检查中,中石化城关加油站等4个分站、中石油清徐1站等3个分站汽、柴油上调价格分别执行93#汽油每升7.68元,97#汽油每升8.28元。0#柴油每升7.64元,汽、柴油价格上调执行情况控制在国家发改委汽、柴油价格提高标准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