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470期 >2013-02-01编印

我县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396元 农村302元
刊发日期:2013-02-0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40元,提标后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城市396元,农村302元。
  我县现有城市低保户1302户、2372人,农村低保户2914户、5452人。截至目前,一、二月份的城乡低保金3118608元与城乡低保提标金625920元共计3744528元,已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到了低保户手中。
  贾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