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今年我县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水平从2012年的290元提高到300元(个人筹资60元)。据了解,我县2013年共253809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大约为99.3%,同2012年相比增加了747人。
近年来,随着我县新农合政策的不断完善,参合人数逐年增多,加之我县启动的“先住院后付费”的政策,促进了参合农民的就医需求。
我县对儿童两病(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高度重视,与省儿童医院和省心脑血管医院形成定点。以上两类疾病的实际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即新农合补偿70%的同时,如果患者属于贫困救助对象,民政部门还将补偿20%,患者只需支付医药费用的10%。并且全面实施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6个病种的大病保障,补偿比例提高到70%。为使参保人员享有更大的补偿,我县还为参保人员参加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筹资5元,剩余15元由县财政补贴。马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