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每年春节前是劳动纠纷案件集体突发的敏感时期。针对这一情况,东于镇及早部署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检查督促工作。
一是建立诚信评价制度。对全镇内企业进行诚信考核评价,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价企业诚信等级的主要依据,不合格单位纳入行业“黑名单”,将有拖欠工资情况的企业向社会公布。
二是联动治理工资拖欠。联合人社、住建、交通、水务、环保、国土等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对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规定工程施工企业对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并签订无工资拖欠承诺书。
三是确保工资顺利发放。督促用工单位做好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作,严把日常监管关,劳动保障监察员分工负责,加强日常监察和过程管控,对企业用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调解处理。武瑞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