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县纪委严把“三关”,切实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质量。
一是严把案件立案关。各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在完成初核进入立案程序时,必须坚持立案条件不满足不立案、证据不充分不立案、程序不合法不立案“三不立案”原则。二是严把案件审理关。各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一律实行乡案县审,按照办案“二十四字”方针对查办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量纪及手续、程序进行严格把关。三是严把处分决定执行关。先后出台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制、处分决定执行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坚持每年组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对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把每一份处分决定都执行到位,坚决杜绝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打白条”的现象。苗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