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常映红
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司法行政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是一次新的考验。经过反复摸索,县司法局总结出了一套“整合力量,全员参与”的工作模式:采取局领导包片、科室长包点(司法所)、机关人员包人(矫正人员)的措施,充实一线力量,弥补了人力、物力不足的状况;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社会科;挖掘社会资源,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成功开展的重要保障,该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发展社区矫正志愿者,全县聘用了村“两委”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等680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形成了“多帮一”的社区矫正帮教队伍,成为社区矫正专职人员的补充,他们利用自身优势和工作特长,有效发挥了其沟通、教育、监督、感化等作用,不断提高了矫正效果。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以后,该局先后两次对全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逐条对《实施办法》进行详细解读,重点指出新旧办法之间的差异,强调今后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做法,培训期间采取局领导现场提问、组织闭卷考试的形式,以考促学;并邀请权威律师对《实施办法》中涉及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及徇私枉法等罪名进行讲解,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提高了他们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
细化工作着力强化管理水平
为实现“底子清、管得住、矫正好”的工作目标,县司法局不断细化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工作,采取静态把握与动态了解相结合的方式,静态把握坚持调查评估时就充分了解掌握拟适用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性格特点、心理特征、矫正环境等,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做好准备;动态了解坚持“月走访”和“周见面”,随时全面把握矫正人员的社会交往、思想状态、工作和生活的情况等,做到了对每一个矫正人员的情况了如指掌;同时,为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都建立了档案,矫正人员的犯罪类型、户口类别、居住地、婚姻状况、男女比例、年龄结构、就业状况等等在上面一目了然。该局还建立了集中报到、集中学习、社区服务、家访等十个矫正工作台账,记录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真情帮教全力提升矫正效果
“小张被判聚众斗殴罪入狱后,心理上一时难以接受,同时又担心被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知道,意志一直很消沉。”小张的邻居介绍说,所属司法所负责人对此没少下功夫,为小张制订了个性化矫正方案,并通过上门谈心和宣传法律法规,让小张对自己当初触犯法律的行为有了清醒的认识,并在生活上关心他,帮助他逐渐走出阴影。一段时间后,小张不但能自觉遵守社区矫正有关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司法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还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今年已经有两次见义勇为行为,得到了乡里乡亲的一致认可。“只怪自己当初不懂法,现在我都会跟身边的朋友讲,遇事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小张说,司法所干部对他们这些特殊人群非常尊重和关心,特别是听说司法所所长王丽萍正积极为他申请见义勇为奖,让他十分感动。
与此同时,该局严格矫正人员的考核奖惩,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现实表现,实行“周报到、月学习、年考评”,充分保证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效果。另外,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执行惩处规定。孟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到司法所报到,该局针对孟某的违纪行为,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孟某入矫宣告时给他下了警告通知书,并告知其在三次警告后,将被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孟某收到警告通知书后,思想触动很大,立即解释说明情况,承认错误,保证今后要遵循司法所的各项监管规定。
教育从感化开始,矫正从心灵入手,只要付出真心,不断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将会对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产生重大的意义,也能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从而促进我县的社会和谐、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