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社会*观察总第2438期 >2012-11-18编印

乡村文化惠乡民
——记东于镇农村文化建设
刊发日期:2012-11-18 阅读次数: 作者:陈宏健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记者陈宏健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注意节奏,手提高一点,脚放平”、“没事和大家伙儿扭上一段秧歌,感觉轻松自在,什么烦恼都没了。”正在表演的王阿姨高兴地说。初冬的早晨,东于镇东于村文化活动广场热闹非凡,远远望去,有的村民们三个一伙、五个一群的放声高歌;不少老年人义务教授着太极拳、太极扇、太极剑等;还有一群妇女正满头大汗地跳着健身舞……男女老少,早早云集此处,尽情享受着属于自己的活动。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文化的需求不断增加,农村文化建设急需加强。针对这一情况,该镇文化建设坚持从“起点高、谋划远”出发,把乡村文化建设纳入全镇经济发展重要指标,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截至今年10月底,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镇域内各村实现了“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农家书屋”、“村级文化活动场所”等全覆盖,真正实现文化建设普惠于民,让广大农民群众在享受文化建设成果的同时,满足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
  “他们热衷自己的爱好,不管刮风下雨,都会来这里唱一唱,跳一跳,气氛可好了,”见记者拍照,村民张大妈兴冲冲地走过来。
  从今年起,国家又一项惠民政策在农村实行,村村配备一名有能力、有素质的“文化专管员”,他们不仅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带头人,更是管理者、谋划者。通过此项政策,让更多文化爱好者积极地参与农村文化建设,为农村文化建设的繁荣发展服务。“现在俺村里每天早晨广场上都有跳舞的、扭秧歌的,可热闹了,”边跳舞边和记者攀谈的李阿姨脸上满是幸福的微笑。“十八大”期间,东于镇协同文化站,充分利用多年来文化阵地建设的成果,在各村娱乐活动场所组织了秧歌舞、大合唱、快板等宣讲新农村、新风尚的表演活动,在传诵党的好政策的同时,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多年的努力没有白费,一系列荣誉成绩接踵而至。近年来,东于镇相继被文化部被评为“2011-2013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东于“架火迎鼓”习俗被评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该镇张启峰、逯云花、啜建斌等成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东于架火、迎鼓艺术的传承人。
  近日,总投资59万元的东于镇综合文化站在“十八大”召开前竣工,为该镇今后文化建设的繁荣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