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清徐*乡镇总第2427期 >2012-10-24编印

关于对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等28家无“双超”信用企业表彰的公示
刊发日期:2012-10-2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根据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道路运输无“双超”企业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太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并运治字[2012]32号《关于开展道路运输无“双超”企业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省政府223、224号令,我所于2012年9月份对全县货运源头无“双超”信用申报企业进行了初评,评选出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等28家在治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无“双超”信用企业(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10月22日至10月2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清徐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治超办反映。
  监督电话:0351-5789622                   二O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