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412期 >2012-09-14编印

我县“三抓四强化”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刊发日期:2012-09-1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为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政风行风全面快速好转,我县采取“三抓四强化”,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三抓”即:一是抓基层。在基层单位深入开展“筑堡垒、强基层、上水平”活动。紧紧围绕政风行风建设内容,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基层站所每月汇报政风行风工作,全力推进基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二是抓自查。坚持开门评议,公开纳谏,采取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把存在的问题摸清、摸准,对征求到的意见和自查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归纳、分类汇总,做到未雨绸缪,防范在先。三是抓整改。针对自查自纠和群众反映出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限期进行整改。
  “四强化”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成立了政风行风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内容、步骤、方法和目标,形成“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提高认识,人人了解评议,人人参与评议”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评议考核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政风行风整治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理。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专项检查与经常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实效。马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