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俊英
从县城到河东重镇——徐沟,一路之上,卖水果、卖葡萄的,大都是用几个纸箱摆成地摊,更有甚者,为了招揽顾客,打出了一个既能遮阳又能挡雨的大伞,来吸引行人的眼球。从远处看,五颜六色,一字排开,谓为“壮观”,不由让人兴叹“路边经济”之“兴旺”。
无可厚非,路边经济,是一种非常简便的销售方式,既能省去摊位的成本,又能给顾客一种暗示:“嘿!刚从地里摘下来的,还带着泥土的气息,新鲜着呢!”在路边摆摊设点,这对于一部分行人来说,真是一种异想不到的“服务”,卖者出于侥幸,买者出于意外,但在这两种心态下,买卖也能“成交”,于是,路边往往能停下一大片车,让果农乐得喜上眉梢,笑得合不拢嘴。
但是,带来的就是交通安全问题。由于不该停车的地方停车,造成堵车是可想而知的。那日,笔者从徐沟回来,就见三四辆人车停在路边买葡萄,后面有几辆载重车过来要超车,而对面正有几个车正要通过,大车本该停下让行,但也许载重停车“费劲”,也许是对有人乱停车“义愤填膺”,司机硬要不管不顾地超车,足足让对面的这几辆车“意外”了一把,一个一个来个急煞车,有的司机忍不住伸出脑袋,愤然扔出一句“国骂”,表示不满!但是,骂谁呢?这是谁之过呢?载重大车走得好端端地,突然前方有车停在那里,挡住了他的去路,心里一定觉得愤懑,于是,“以硬制横”——我超!但停车买水果的司机,心里却说:“谁让路边有卖水果的?买水果不违法,我买完就走!”这就委屈了对面的这些车,只好受惊了一样急煞车,眼睁睁地“目送”这些大车先过,他们心里明白:面对这些不讲理的“巨无霸”,要是硬过,造成交通事故会“得不偿失”,但就是太堵心了。
“有路就有车”,行车上路,天经地仪,但,小商小贩在路边摆摊设点,是否太不应该?经济是要繁荣,但在路边,既有灰尘,又有危险,而且还造成其他交通隐患,有关部门是否出面规范一下呢?
我们诚愿:经营者发财,出行者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