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流传下来一种约定俗成的习俗,即在老人们心里,儿子是顶门立户的顶梁柱,而闺女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成了别人家的人了。男尊女卑这种封建陋习虽然通过社会的发展越来越不为人们认可了,但在农村依然顽强地、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农村的老人们省吃俭用、辛勤劳动积攒不下几个钱,而娶媳妇、盖新房都是硬头活计,那样不需要十几十万。最后的结果是,房子盖好了,媳妇坐到炕头了,小夫妻有房有车有存款,过上了逍遥快乐、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而老人们腰弯了、背驼了,债务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真正应了那句“老牛力尽刀尖死”的老话了。就是这样,老人们也认为是应当应份的。笔者的一位同学家儿子就这样理直气壮地问过他老子“你一辈子活了个啥!给我打下啥的江山!”而我的同学羞愧万分,无言以对,好像是前世欠下的债。
闲话打住,言归正传。本县有苏姓老俩口在前几年驾鹤西游,生前有一儿一女,儿子在外地上班,女儿嫁在本村。苏姓老俩口高寿八十有余,生前的最后十几二十年,衣食住行、吃喝拉撒全得闺女、女婿精心照顾,众乡亲也帮忙不少,这是全村人都有口皆碑的不争事实。而儿子除了极少的经济支持外,几乎没有尽过孝敬的义务。两老人先后去世,老人房产也“名正言顺”地被儿子继承了。女儿对兄嫂的所作所为尽管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也是无可奈何,习惯势力压死人,事情也就这么风平浪静地过去了。
没想到,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因为铁路占地,苏姓老人名下的三亩地预付款六万元便被哥哥领走了,根本没费什么周折,领款人理所当然,发放人村委会也就理所当然,都觉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此时的妹妹坐不住了,自己尽了赡养老人的义务,在父母身上做出的贡献最大,从哪方面说哥哥也应该补偿补偿自己,即便自己得不到也要把这个理弄明白,把这个气争一下。于是咨询律师、收集证据,村委会、左邻右舍都作证,有了充足的把握,一纸诉状将哥哥告上了法庭。
哥嫂接到传票,大动肝火、暴跳如雷。“想要钱,门儿都没有!一分也不给。”清徐人常说的“头数割的脑(方言:头的意思),二数出钱儿。”煮熟的鸭子难道会长翅膀飞了吗?带着十二分的火气、十二分的不愿意也去咨询律师,而律师的解释却让哥嫂心里凉了半截。从《继承法》的角度来看,原父母的承包地出现的新收益理所当然地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等额继承,妹妹的诉求是有道理的。哥嫂带着十二分的不理解,十二分的不满意回到村里。为了尽量减少损失,只好放下身段、折下软腰,找调解员调解。调解的结果是虽然没有按照法律条文办事,但妹妹的一口气总算顺了,最后按撤诉作了处理。
奉劝天下的男男女女们,男女平等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孝敬父母是做儿女应尽的本分。若不然,自有说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