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践行太原城市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县文明委决定在第十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期间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近年来我县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激励和引领全县人民争当文明居民,共建文明清徐,为建设一流都市南部新区、新兴产业基地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清徐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为:以个人的力量,为社会公平正义、人类生存环境做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爱岗敬业,在各行各业具有重大贡献,为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建设主要贡献者,特别是在实现我县转型跨越发展过程中,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提供优质服务的典型;以个人的经历或行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个人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上表现突出,堪为楷模。
本次评选活动以组织推荐、他人推荐和自荐的方式进行。评选面向全县居民,不受年龄、性别、民族、职业限制。在我县工作、学习、生活的外来投资者、学生和务工人员也可参评。评选活动分为报名推荐和评议评选两个阶段,报名推荐的截止日期为8月15日。